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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观点||胡卫东:关于《海口市做强工业经济20条措施》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8     阅读次数:49
导语
近日,胡卫东院长受邀对《海口市做强工业经济20条措施》进行了解读。胡卫东认为,海南已进入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以及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占海南经济总量三分之一的海口市出台做强工业经济20条措施,展示了海口市政府“做强工业”的新思维,有利于促进海口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和分享新质生产力的红利。
 
 
 
海口工业20条出台的背景
 
 
 

必须看到,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阶段,主要依赖工业经济拉动。工业经济的增幅缩减,第三产业增幅也会缩减。第三产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例如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货物运输和物流服务,包括金融、租赁等,都高度依赖工业经济。深圳从小渔村变大都市的经验说明:先有工业化,才有都市化。在深圳经济突飞猛进的年代,工业经济占比长期超过40%,有的年份甚至超过50%。

 

海口错失了这一阶段工业经济高速增长机会。数据显示,2023年海口GDP2358.44亿元,三次产业比为4.4—18.4—77.2;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1%、14.1%和83.8%。可见海口工业经济占比仅有18.4%,严重偏低。而全国GDP中,工业经济占比为38.3%,是海口的两倍多。总体而言,海口的产业结构出现了 “生产弱、消费强”的奇特构成。消费强本是好事,但海口的消费强,并非本地居民购买力强,而是因为游客消费的加持,尤其近几年免税购物的增量贡献。海口由于工业经济落后,导致了三大后果,一是就业水平低;二是消费成本高;三是产业升级慢。

 

随着AI技术的深度演化和中国式经济周期的转换,海南和海口各界对现代产业体系的认识也不断深化。我认为,海南自贸港的高新技术产业,跟新型工业化有很高的重叠度,离开了工业化的高新技术产业就是泡沫的代名词。新型工业化的本质就是工业化+智能化,在这个阶段,传统制造业需要升级换代,许多落后的产能将会被淘汰。海南面临新型工业化的新机会,海口自然不能再次错过新型工业化的新风口,必须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方面加快步伐,于是出台“工业经济20条措施”正当其时。

 

 
 
 
海口工业20条的主要内容
 
 
 

从总体看,《20条》涉及财政扶持举措的共11条,主要包括壮大本土头部企业、高位推动招大引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专精特新、提升企业自研能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聚焦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企业数字赋能、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发挥金融支撑作用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和撬动作用,支持重大招商引资和优质产业项目。

 

在壮大本土头部业企方面。支持大企业设立、迁入集团总部,或建立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对当年实现盈利、产值超过2000万元且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的企业给予产值增量奖励,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研发投入的总额。对年度工业总产值首次分别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600万元。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及在短时期内能实现超常规发展的工业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年度倍增计划,提供贷款贴息支持或财政奖励。

 

在高位推动招大引强方面。实施“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招商引资行动”,依托四大招商专班、四个区域分局开展工业企业“龙头项目”“链主企业”的招引,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国际百强企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对新建制造业企业连续三年按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的3%。每年开展招商考核,对排名前三的区(园区)分别给予奖励80万元、60万元、40万元。

 

在培育专精特新方面。持续推进工业企业“个转企”“小升规”,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首次升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复核通过的再次给予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得海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给予奖励10万元,复核通过的再次给予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海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给予奖励2万元。

 

在聚焦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40-5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10-3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并获得省级“精英行动”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50万元。对获得省级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对规上工业企业不高于100万元,其他企业不高于50万元。对获得省级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海口最高奖励50万元。

 

在提升企业自研能力方面。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设立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给予奖励500万元。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并经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按省级补助金额给予 1:1比例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医药公共检验检测企业或机构采购设备按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5000万元。

 

在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方面。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在海口实现转化,最高奖励200万元。

 

深入开展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对新药临床试验一次性最高补贴2000万元,对新药研发取得药品批件一次性最高奖励3000万元,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医疗器械最高奖励1000万元,从乐城引进并在海口落地生产的品种最高奖励1000万元。鼓励医疗机构积极采购本地创新药和首台套医疗器械。

 

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方面。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迭代升级,技改项目完工后最高一次性补贴5000万元。打造中国质量和中国品牌,企业主导制定或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每个标准最高一次性奖励40万元。支持企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30万元。通过国家级、省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在加快建设人才队伍方面。实施“椰城优才”计划,围绕服务自贸港建设和推动海口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加强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院士专家带团队、带成果、带项目在海口创业,探索组建重点产业人才联盟。精准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引导各类国际人才来琼工作和创新创业,补强自贸港建设人才短板。用好用活自贸港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制造业企业引进的中级职称以上人才每人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加大安居保障力度,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多层次广覆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在发挥金融支撑作用方面。筹备设立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本地重大招商引资和优质产业项目。对在沪深北交易所(含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1500万元;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将注册地迁回本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企业通过信用担保机构向金融机构贷款投资的项目,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0万元贷款贴息扶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落实工业20条的几点建议
 
 
 

发展工业经济必须坚持长期主义,聚焦实际效果。这个效果主要体现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技术创新和顾客增量价值叠加等方面。海口市各级政府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信心。通过开展培训和讨论,重点提升对区域经济规律的认识,加快形成共识,增强发展工业经济的决心和信心;二是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级要建立工作专班,优化决策体系,重点提升发展工业经济的领导能力,增强招商服务的能力和效率;三是要优化环境,聚焦配套。要着力法治化环境建设,重点推进产业链群配套,有效降低工业经济的交易成本。

 

至于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型工业化带来的新机会,既要提高发展能力,盯市场,发现顾客价值需求,围绕产业链关键领域和关键零部件实施进口替代性自研开发。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政策红利,深入研究20条的具体内容,积极申报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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